機艙老鼠刑責不一 視乎是否本港航機犯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8-16 02:33

撰文: 無綫新聞

今年機艙盜竊案急增,警方指將會加強打擊,不過竊匪落網後面對的刑罰,要視乎案發的航機是否在本港註冊而有不同,政府稱對是否要修例持開放態度。

本港機場上月客運量創單月新高,每日平均有近二十萬人次,人流多了,亦要留意會否成為「機艙老鼠」的目標。警方指今年首七個月有45宗機艙盜竊案,比去年同期多五成;涉及金額更急增超過三倍至近300萬元,比去年全年還多。

機場警區總督察(刑事)葉春榮稱,竊匪主要來自東南亞和內地,多是趁乘客睡覺或去洗手間時下手,偷取現金和首飾,最近更發現轉向商務艙埋手,今年就發現有四宗、去年一宗都沒有:「有些匪徒坐在商務艙內,去搜查商務客的手提行李;但亦有案件看到有些經濟客的匪徒坐在經濟客(位),就到商務客(位)內搜掠。商務客(位)人數較少,但本身他們(匪徒)都估計到,商務客的乘客可能較付得起錢。」

警方呼籲乘客在機艙內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亦可考慮用有密碼的鎖,好好保管財物,警方表示會與各間航空公司交流情報打擊。不過,即使「機艙老鼠」落網,面對的刑責可能不同,現時《盜竊罪條例》只適用於本港註冊航機,例如國泰、港龍,若案件發生在非本港註冊的航機,即使已進入香港領空或降落,只能按國際民航組織制訂的《航空保安條例》,檢控竊匪擾亂機上秩序,最高懲罰判監兩年,較《盜竊罪條例》的判刑輕。

政府會否修例?保安局回應稱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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