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反東北示威者 保港力成員罰款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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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8-18 23:0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在去年一次有關新界東北發展的集會上,襲擊反對東北發展的示威者,被裁判法院判罰款及守行為。

案發時是保護香港力量成員的六十二歲被告倪志榮,判刑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質疑:「最主要是當時我舉起手,把旗放下來,支旗那麼輕,怎可能讓他的手指,他的食指有一厘米流血?」

倪志榮涉嫌在去年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外揮動國旗,令反新界東北的示威者手指受傷流血,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感化報告,指他承諾不再做示威活動的持旗手及糾察,判罰款三千元及守行為兩年,並向受傷事主賠償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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