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擲杯案押後預審 證人包括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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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8-19 18:23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年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擲水杯,涉嫌襲擊行政長官梁振英,案件押後到十月預審,證人將包括梁振英。

黃毓民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3日襲擊特首梁振英,黃毓民未有律師代表,他否認控罪,並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即被主任裁判官斥責,指法庭非表達政見的地方。控方透露案件將有26名證人,包括行政長官梁振英、其保鑣及立法會議員黃定光。

案件十月九日作預審,黃毓民准以五百元現金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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