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出獄不足一周再犯案 偷逾40萬手袋候判

法庭

發佈: 2015-08-23 22:5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底出獄六日後再犯案,偷取逾四十萬手袋、銀包。另外,他亦在羈留期間損毀囚室花灑。他承認15項盜竊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押後判刑。

30歲的被告何耀民去年12月出獄後多次犯案,於時裝名店避開保安系統,在不足半分鐘內作案,偷取手袋、銀包,總值超過四十萬元。最後一次在一個商場的名店,偷手袋時被店內客人發現,售貨員及保安追截後報警。另外,被告亦在羈留期間,損毀囚室的花灑。

被告承認15項偷竊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受到家暴,之後被母親送到寄宿學校,因此情緒有問題。被告自16歲起開始犯案,共有34次刑事紀錄,涉及53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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