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移植後驗出捐贈者患癌 專家:風險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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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8-27 07:26

撰文: 無綫新聞

威爾斯親王醫院一名病人逝世後捐出多個器官,但部分器官移植給其他病人後,院方才發現其腎臟有癌細胞,專家表示受贈病人受影響的風險非常輕微。

威院一名急性中風病人星期二逝世,家人同意捐出其腎臟、肝臟、心臟及雙肺。醫生星期三早上摘取捐贈者的心臟、肺部及肝臟,並立即運送到瑪麗醫院準備移植;到下午醫生再摘取腎臟時發現其右腎背面有一個直徑約1.5厘米的腫塊,隨即通知瑪麗醫院相關團隊,當時院方正將心臟和肺部移植到兩名病人體內。

到下午三時半,化驗結果證實病人有腎細胞癌,兩間醫院之後決定不再移植有關的腎臟及肝臟。威院表示手術前有按指引,為死者進行包括腎臟超聲波掃描和尿液分析等檢查,認為有關器官情況良好、適合移植,又指早期腎細胞癌病徵並不明顯。而瑪麗醫院已向受贈病人的家屬解釋,並會密切監察病人情況。

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周嘉歡指,器官捐贈前一般不會特別驗癌細胞,又估計接受移植的病人轉移到癌細胞的風險很低:「如果我理解1.5厘米(腫塊)不算很大,擴散機會不算高。在此情況下,如果心臟或肺的病人很危急,我想我們也會考慮,否則你的選擇只是死與不死。但如果其他(器官),例如肝臟或腎臟,可能可以等的,安全起見,最好不要使用。」

威院亦表示,專家認為兩名受贈病人受影響的風險非常輕微,院方亦已向醫管局呈報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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