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醫院一名病人去世後捐出器官,部分完成移植後,院方才發現病人腎臟有癌細胞。醫管局指事件並非失誤,但會研究如何減低風險。
威爾斯醫院一名女病人星期二中風死亡後捐出器官,心和肺移植給兩名病人,之後才驗出腎臟有癌細胞。院方指移植前做過胸部X光、超聲波掃描、亦有驗尿液及血液,全部結果正常,認為事件並非失誤。
新界東聯網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李錦滔表示:「腎臟超聲波確是看不到腎臟有任何異常,這不是一個失誤事故,可以說是不幸。」他估計受贈者因此患癌症的風險少於百分之一。
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向病人致歉,又會檢討移植流程:「(過程中)看到前線同事都很謹慎,他們最後都要檢查腎臟本身有甚麼問題,即時跟進處理。因運送器官需要很快速,那在短時間內能否加插一些其他的化驗項目,令這方面的風險減低?這個我們會做。」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亦表示醫護人員已跟足指引:「我們核對了聯網中所有醫護人員,已按照所有指引做齊所有需要做的檢查,不過有些腫瘤因體積比較小,不一定能被檢查或造影檢查檢測出來,這種情況我們必須面對。」
公立醫院2007及12年亦曾發生同類事件,8名病人受影響,醫管局指其中一名51歲換心男病人已去世,但與癌症無關,而其餘7人至今沒發現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