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人去年涉嫌違反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但律政司沒在限期內提交傳票,被高等法院裁定傳票失效,並撤銷案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會考慮上訴。
案件被撤銷後,被告離開高等法院。案件涉及去年十一月警方在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執行臨時禁制令,十七人涉嫌沒有遵守禁制令,被律政司檢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部分答辯人指,律政司獲法庭批出聆訊許可後,未有於法例指定十四天內提交原訴傳票,訂下聆訊日期,犯下重大失誤,要求撤銷檢控,而律政司一方則要求延長期限。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宣判時指,接受律政司一方「睇漏眼」的解釋,亦考慮到如果不批准申請,會浪費更多時間和訟費。但他認為,原訟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行使酌情權批准律政司的申請,而律政司將來亦可再檢控案中被告,因此裁定傳票失效,將案件撤銷。
涉案的包括已解散的「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稱,有心理準備律政司會再提出檢控:「實質公義就是沒有的,現在只是體現到少許的程序公義,律政司如果重新再告,就放馬過來。」被告羅慧茵則說:「我覺得很兒戲,律政司這麼多人脈為甚麼會犯這種低級錯誤?」法庭在律政司一方不反對的情況下,下令律政司需要支付所有訟費。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指,對於在十四日期限內應該呈交甚麼文件,律政司和法庭有不同看法,會考慮上訴。如果上訴庭認為律政司有錯,他會承擔責任:「萬一真的到最後我們上訴完之後,法庭都覺得我們是錯的話,當然有錯我們會認,如果真的有疏忽,我作為律政司的首長,我一定會接受這個責任。」
袁國強表示,會先研究判詞同徵詢獨立資深大律師意見,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