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司法機構大樓噴漆18次 判囚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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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9-04 01:3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六十八歲無業男子,今年四月連續到三座司法機構建築物噴漆十八次,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十四日。

被告陳天放早前否認控罪,堅稱「洗乾淨就沒事」。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過去十年有三次刑毀案底,若有不滿應以正確途徑處理、不需要傷害財物,最後只會傷害自己。

被告最後被判監兩周,由於早前已被還柙十四日,獲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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