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新大樓啟用 月底處理首宗案件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9-07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中環的舊立法會大樓前身是最高法院,過去幾十年幾次改變用途後回歸司法機構,成為終審法院大樓。

終審法院「新居入伙」,職員開始在這裡辦公。大樓的新標誌設計理念強調莊嚴及公開、公正司法制度的核心價值。大樓設有兩個法庭和法官辦公室,公眾提交法庭文件,可以到地下的法院登記處。

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很高興搬到新大樓辦公:「對我們來說很有意義,司法機構重用這麼好,這麼有歷史的大樓。」

大樓1912年落成時原本就是最高法院,日佔時期一度成為憲兵總部,大樓外部1984年被列為法定古蹟。1985年由當時的港督尤德主禮,改為立法局大樓。隨著2011年立法會遷往金鐘,大樓開始裝修,回復為法院。法院最為人熟悉的是建築物頂部的泰美斯女神像,她蒙上雙眼,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劍,象徵大公無私。

大樓啟用後,會於本月29日處理首宗案件,案件是一宗關於遺囑認證及信託的終審上訴。至於終審法院原本在炮台里的大樓會由律政司接收,讓提供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的機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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