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基本法中已清楚訂明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不認為是「無王管」。泛民主派就指香港一直實行三權分立,批評張曉明錯誤詮釋《基本法》,要求他收回言論。
《基本法》在總則第二條列明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同終審權,另外,亦指行政長官是特區首長,對中央政府負責。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承認《基本法》沒寫明三權分立,但一直行之有效:「就算是打算嚇香港人、震懾香港人,但不會有這效果,只會令港人更加離心離德。因為一直以來,我們都是想靠三權分立來保障我們的自由和法治。如特首真是凌駕行政、立法,司法權力的話,他就等於封建時候的『皇帝』般。」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張曉明違反《基本法》:「《基本法》中無論行政長官、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構,他們的權力是寫得很清楚,是大家互不從屬的,而且設計是互相能夠制衡。如果說行政長官是凌駕於其他幾個機構之上,絕對是廢話。」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晚上啟程往澳洲訪問前回應張曉明的言論,她指,行政長官憲制地位及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自的權力和規限,基本法都寫得很清楚:「大家記得在過去20個月做政改工作,反覆強調行政長官獨特憲制地位,在討論普選行政長官要認識中央權力,尊重中央立場看法。我留意到有些為了批評而批評人士有點無限上綱,指張主任的發言等於指行政長官無王管,凌駕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不需要守法,我覺得任何有常識人士都不會得到這結論。」
林鄭月娥說中央在不同的場合都不斷重申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