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員涉佔領期間阻差辦公罪成 押後再判

法庭

發佈: 2015-09-17 23:55

撰文: 無綫新聞

速遞員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在添馬公園拒絕按指示離開並在被捕時反抗,阻差辦公罪成,押後至十月九日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32歲被告於去年10月15日,爬上添馬公園變電站頂踱步爬回地面後涉嫌拒絕依照警員指示離開,一度出手撥開警員並在被捕時反抗,被控阻差辦公。被告自己求情時稱,被指無悔意是因為自己沒有做過,又指,若真有心阻差定會等警方爬上變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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