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未去殖民化 袁國強:有優勢的應保留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9-20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批評香港仍未依法「去殖民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指,不是每樣東西也要改,有優勢的應要保留,一切依《基本法》條文辦事。

陳佐洱昨日表示:「沒有依法實行『去殖民化』,讓一些本應放在歷史博物館裡的東西跑出來招搖過市。」究竟「去殖民化」可依甚麼法?陳佐洱被追問時指,在《基本法》有相關條文。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有關的問題按照《基本法》處理:「究竟『去殖民化』,或者用其他方法,或是其他名詞去形容,整個過程。其實從法律角度,一個標準,就是依據我們《基本法》中的條文辦事。其實在回歸時,當時也有《香港回歸條例》處理法律上的問題,所以其實在法律層面是此方法處理。而香港究竟實行甚麼制度,用甚麼法律亦在《基本法》中有很清晰的處理。」

他指根據《基本法》,部分九七回歸前的制度仍然沿用,包括普通法制度和司法制度。而回歸後,立法會通過的法例,每一次也會審視和《基本法》有否衝突。袁國強稱不是每樣東西也要改,有優勢的、會令香港繼續向前行的需要保留,而跟《基本法》有矛盾的就需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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