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女子棄嬰逃內地判囚4個月 官斥狠心

法庭

發佈: 2015-09-25 01:35

撰文: 無綫新聞

內地新來港女子去年棄嬰後逃回內地,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拋棄罪,被判監4個月。

21歲被告劉曼去年7月將僅4日大的親兒拋棄在深圳灣出境大樓的女廁內,然後逃回內地,至今年2月才回港被捕。她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拋棄罪。

辯方求情時指劉曼是個單純的人,在農村長大,而村內對未婚懷孕十分介意,劉曼不希望媽媽知道事件,遂拋棄嬰兒,又指現時再度懷孕的劉曼怕再被拋棄,不希望被現任男友知道此事。

裁判官引述感化報告,指劉在生產前已於網上查看不同的孤兒院,早已打算棄兒,但卻不向護士查詢其他做法,讓嬰兒能在安全的情況下有人照顧,非常自私和狠心,最後決定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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