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男子判無罪 官質疑證人認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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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10-01 22:1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被控去年五月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裁定無罪釋放。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25歲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事件涉及去年五月四日,被告參與一項名為「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期間涉嫌兩度扔出雜物。

裁判官認為作供的高級督察「認錯人」,並指控方呈堂的片段所見,案發時間只有兩秒,質疑證人憑衣著,非容貌認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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