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不滿東北撥款剪布 申司法覆核被拒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0-07 03:4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就去年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被高等法院拒絕。

去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多名議員包括黃毓民發起「拉布」,提出數千項動議。期間時任主席吳亮星「劃線」,表明不再處理任何動議,最終撥款在混亂中通過。

黃毓民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認為根據財委會程序,吳亮星沒有權力「劃線」。而在多名議員不在席情況下,繼續表決亦不合理,要求推翻表決結果。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辭中表示,財委會主席有主持會議的權力,包括有權調節會議進度和「剪布」。而普通法長久以來的原則是法庭不干預立法機關的內部運作。各委員會主席如何按照議事規則運用權力,並非由法院決定。因此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法庭又表示,黃毓民清楚知道經過一年後,部分撥款可能已運用,以司法程序將決定推翻並不實際。但對方認為透過司法覆核,有助釐清立法會財委會主席的權力,所以繼續申請。

法庭指因申請程序屬開始階段,亦牽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中法庭過去沒有考慮過的觀點,因此現階段不會頒布任何關於訟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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