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被七名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接獲警方通知,預約拘捕他,涉及襲警及拒捕。
曾健超說,早上八時許收到警方電話,指他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的示威中,涉及襲警及拒捕等五項罪名,要求他中午到中區警署報到。他表示會再安排另一個時間到警署報到。對於預約拘捕,他感到混亂和緊張。被問到警方是基於他當時有甚麼行為作出拘捕,曾健超沒透露做過甚麼,亦不知為何被捕︰「因為只要我去警局,他們就會向我說明實際情況,至於進一步披露其他事,就涉及法律意見。當時在(去年)十月十五日拘捕我時,他們提出指控是三項,第一是非法集會,第二是阻差辦公,第三是沒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但當我轉擔保時,已無條件釋放。」
對於警方在事件發生一年決定拘捕他,曾健超認為可能與涉案警員今日被起訴有關︰「當然你們應該問的是警署,警察的代表高調的拘捕我,是為了對沖或公關手法的一種,可能希望明天報紙能夠平衡新聞,同時也拘捕我。」他說會與律師商討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