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救護員索解僱後薪金等敗訴 被判付訟費

法庭

發佈: 2015-10-25 22:4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前救護員遭消防處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解僱,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解僱後薪金、增薪點差額及強積金共逾10萬元,被裁定申訴全部敗訴。

前救護員於前年1月處理一宗救護服務時延誤出車6分鐘,其後遭消防處解僱,他早前入稟索解僱後薪金、增薪點差額及強積金。審裁官裁定僱傭條例並不適用於公務員,又指他在事件中隱瞞真正遲到原因,解釋不合常理。終裁定前救護員敗訴,他須為被告一方支付2萬5千多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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