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銀行女經理涉嫌騙取3人共逾4千萬元,被告早前已承認3項欺詐罪名,高等法院判其囚10年4個月。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38歲永隆銀行女經理廖勁怡,於3年間內向兄長的客戶及親友騙取逾4100萬元,稱為他們作高回報證卷投資,實際上卻將錢自用炒股。案中3名受害人分別是其兄的客戶、兄嫂及表姊,3人合共損失逾2500萬元。
案件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判刑時指,對於辯方律師早前求情說被告因母親於04年去世後深受打擊,所以患上精神病的理由有所保留,認為醫生報告無詳細解釋其病情對犯案的影響。
法官又指,被告是有計劃地長時間犯案,更使用虛假文件掩飾詐騙,雖然被告曾向3名受害人支付投資「得益」,但其目的是繼續拖延及掩飾自己的行為,並非想減輕3人損失。女經理早前承認3項欺詐罪名,被判囚10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