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園貪污案 丘瑞田認罪12月聽取求情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0-26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沙田翠湖花園圍標貪污案,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工程公司前東主承認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12月聽取求情。

早前否認全部五項控罪的57歲被告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其中三項涉及沙田翠湖花園的翻新工程,控罪指2010年至2014年2月,被告涉嫌與一名顧問公司董事,另一間顧問公司一名股東及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串謀,向三人包括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提供工程總額一成,即2600萬作為賄款,又向新昌管理集團高層樊卓雄及物業經理許鈞碧,分別提供百分之六及一,即是1500萬及260萬以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涉及賄款總額近4400萬元。

除了翠湖花園,被告亦承認在05年至07年12月與他人串謀,向沙田濱景花園業主立法案團維修專責小組組員何志光提供60萬元利益。

至於涉及土瓜灣華麗大廈樓宇翻新工程合約批出期間,串謀他人向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經理鄭錦江提供9萬6千元賄款的控罪,被告否認,獲控方紀錄在案。

法官指被告勇敢承認罪,過往接受廉署調查表現合作,相信棄保潛逃機會不大,准被告以三萬元現金及三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聽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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