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會議,主席梁智鴻會後表示有共識,稍後將方案諮詢公眾,勞方代表就表示,仍然不排除退出委員會。
梁智鴻表示:「四個共識原則,第一個原則就是規管工時,到最後應該要立法,第二是不可以一刀切,第三就是我們有共識,我們稱大框,就是清清晰晰的合約形式,以及以法例來規管合約,第四就是議價能力低的或者是低技術的,想想有沒有辦法幫助他們,這是我們的小框。」
標準工時委員會勞方代表吳秋北說:「要進行實質的討論,就是小框的內容是甚麼,委員會必須要有這方面的責任,告訴公眾、政府知道。退出委員會這個問題,我們就要視乎接下來,我們所做的(工作)情況是如何,如果情況是不理想,令到我們非常失望的話,我們不排除有這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