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婦涉嫌獨留外孫在家,令孫兒從2樓下跌至樓下平台,導致身體受傷。案件於屯門法院審理,老婦承認對所看管兒童疏忽照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中判刑,以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
48歲被告鄭麗菊涉嫌於今年9月30日晚,因要到超級市場購物而獨留4歲的外孫在其元朗金馬大廈家中,孫兒爬出沒有上鎖的窗戶,從2樓下跌6米至樓下老人院平台,導致右邊膝蓋瘀傷及嘴唇有損傷,半小時後才被保安發現。
被告今在屯門法院承認對所看管兒童疏忽照顧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的女兒為一名單親母親,其4歲子由被告獨力照顧,希望避免判監禁式刑罰或以緩刑處理,又指被告已替家中窗戶安裝窗花,非常有悔意,不可能會重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