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炳良指房署角色如發展商 非負責監督食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1-03 02:37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第二日聆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作供時指,房委會的角色是大業主和發展商並不是負責監督食水安全。

張炳良繼續以房委會主席身份作供,代表啟晴邨和葵聯邨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盤問時,問他會否承認當局後知後覺,而自己「漏招」。張炳良承認有不足,若不是外界告訴他,都不知有鉛水問題。

李柱銘又以貓捉老鼠作比喻,說如果貓吃飽了動也不動,老鼠便走出來玩。張炳良說如果暗示房委會是吃飽了的貓,他不認同。因各方面都有規管,但行動上可以加強。

房委會代表律師殷志明把房委會比喻為食肆,會留意供應商提供的食材是否及格,但不代表角色是監督食物安全。張炳良指說法正確,房委會和其他私樓無分別,確保承辦商遵循法規和規定。法例上,房委會不是食水安全的規管部門,是大業主和發展商。

委員會主席、法官陳慶偉問,如果驗水的參數上會驗酸鹼值,防止重金屬釋出,為何不直接驗重金屬,張炳良表示只能說認知不足。陳慶偉又問到十多年前,都知道喉管有機會釋出重金屬,為何沒有檢驗。張炳良指,因為相信部件符合英國標準,應該不會出現問題。

而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在供詞提到鉛水事件發生後,才留意到八項參數中沒包括鉛。署方七月才留意到世衞的食水含鉛量標準。

房委會代表律師仍未完成宣讀馮宜萱的供詞,預計最快在星期三早上,才開始接受委員會代表律師盤問。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