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涉鉛水承建商遭追懲 有利建築禁入標1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1-06 03:08

撰文: 無綫新聞

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決定向涉及公屋「鉛水事件」的四間承建商追加懲罰,將禁止四間承建商入標的時間,分別延長一至五個月。

委員會早前取消四間承建商在三至九月的入標,今日開會後決定,在原有七個月刑期上再加刑一至五個月,其中罰得最重的是有利建築,共被禁止入標十二個月。

委員會亦決定追加涉事的水喉分判商及水喉匠的懲罰。另外,四間承建商同意共付出一億五千萬元,成立「履約保證金」,用作受影響屋邨的改善工程開支,包括提供濾水器及更換喉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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