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被指去年佔領行動期間,向警務處網站發動網絡攻擊,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任職市場推廣服務的23歲被告朱婷婷,聽取判決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沒有回應記者提問,她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
案情指,去年10月,被告24分鐘內攻擊警務處網站7千4百多次,導致網站緩慢。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感化報告正面,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又提醒被告要履行社會服務令,否則會延長社會服務令的時數,又或者重新判刑。
被告早前在口頭招認時稱,自己在黑客組織「匿名者」的社交網站上,發現一個連結,她按下連結後,電腦畫面全黑及死機,她關閉瀏覽器後便沒有再理會。
裁判官早前指,被告明知「匿名者」是黑客網站,仍登入該網站,辯稱不知情只為開脱,所以裁定刑事毀壞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