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推出「六招」,但零負團費問題一直禁之不絕,問題在哪?源頭有幾個,包括有內地旅行社以蝕本的超低價團費吸引旅客。而本港的接待社為彌補成本,安排定點購物行程。加上不少導遊仍然沒有底薪,要靠旅客購物才有回佣,針對這些個問題根源旅議會早在五年前已推出措施,包括要求旅行社設立底薪制,但有導遊工會指一直沒有全面落實。
一車車內地團來到珠寶店,到幾個購物點都是指定行程,帶團的本地導遊有否收入,都靠這一站。本地導遊表示:「望天打掛,有時賺到錢、有時賺不到都是賺不到。」被問及譬如會否今次旅客不購物你們一點收入也沒有?她說:「是的、這個是事實。」
導遊沒底薪,主要靠旅客購物的回佣,導遊一般會與店舖協議,收取旅客每宗消費百分之一至七,作為回佣。遇上出手闊綽的內地客,消費十多萬元就可分到數千元佣金,一個月收入有機會達幾萬元。但近年內地團,以二、三線城市旅客為主,他們消費少甚至不購物令導遊收入大減。
早在2006年,導遊工會已與40多間旅行社簽訂協議,同意支付導遊底薪,但最後不了了之,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說:「旅議會不肯,零七年旅遊業這麼平靜,旅議會說是他們的功勞,因為他們去各大城市去宣傳誠信遊、即是純玩團,所以有這麼好的成績。如果他們接受這份八一協議,就是自打嘴巴。」
直至五年前發生導遊「阿珍」強迫購物事件。旅議會同年年底推出十招應對,包括規定「一團一導遊」,要求旅行社必須支付導遊底薪及攤分旅客小費等指引,但導遊工會指,至今仍有旅行社不支付底薪。
旅議會回應指不是他們監管有漏洞,而要靠導遊反映問題。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我們也提醒導遊,千萬不要以自僱人士身份出現,我們以往亦處理過個案,處分了旅行社。」他指議會有指引,要求旅行社和導遊簽僱傭合約,不能夠要求導遊作不合理墊支。
導遊工會建議設立底薪制,收取每位旅客每日50元服務費,一半給司機和旅行社,一半給導遊作為底薪、保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