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指,房屋署計算和公布公屋輪候時間的方法籠統,未能有效反映實況,亦可能會被指製造「三年上樓」的假象。
根據房屋署公布的數字,一般申請者平均三年左右就可以「上樓」,但事實是否這樣呢?
申訴專員公署指,過去四年共收到110宗投訴,指三年都未能輪候到公屋。其中有申請人等候超過七年,仍未分配公屋單位。
為什麼會這樣呢?申訴專員公署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假如申請者不清楚,所謂平均輪候時間原來包括其他獲得優先安排的人輪候時間的數據。他們(一般申請者)輪候多年,仍苦無任何跡象,可獲得配屋的話,我想不單會影響他們的住屋計劃,亦難免感到生氣。」
目前可獲優先編配公屋的包括有「長者一人申請」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等。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如果撇除這些優先類別,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將會比房署以整體形式公布的長。
公署批評房署現在的做法籠統,未能有效反映實況,亦容易造成誤導和招致投訴,可能會被指製造「三年上樓」的假象。
公署又認為,房署公開公屋輪候資料欠缺透明度,建議房署考慮為公屋申請者提供更多有用資訊。
房署回應說,平均輪候時間只是平均數,無可避免有部分申請者輪候時間較長,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申請者數目、地區選擇,而他們的選擇未必與新建和回收公屋單位供應相符等。因此只能作參考用途,房署已透過不同渠道加強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