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食物質素淋職員通渠水漢認罪 押後判刑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2-10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不滿連鎖快餐店大家樂的食物質素,向餐廳職員淋潑通渠水,他承認八項控罪,案件押後本月底判刑。

案情指47歲的被告指大家樂餐廳食物難吃和有洗碗水味,令他所有牙齒甩掉及感到不舒服。去年十一月到位於新蒲崗及慈雲山中心的大家樂報復,向餐廳職員淋潑通渠水,令六名職員及一對母子被灼傷。

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八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兩份私家精神科報告均證實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法官表示,按照程序應取得一份由政府醫生撰寫的精神科報告,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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