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下周實施 胡紅玉冀減反競爭行為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2-11 17:33

撰文: 無綫新聞

競爭條例下星期一實施,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為了更快瓦解合謀反競爭行為,首名告密者可獲寬免,長遠就希望修訂競爭條例,增加規管的力度。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截至上星期,委員會收到超過四百宗查詢和投訴,這個星期數字亦有增加,法例實施後,委員會可以跟進調查。

不過,「圍標」等合謀行為舉證很難。胡紅玉表示,競委會會讓首名告密者獲寬免,希望法例實施初期可盡快瓦解合謀行為:「黑暗中從事的,我們外人永遠很難取證據,但合謀者自己會否全部都繼續想違法。如果你不預先告密,我們要打官司,一、二、三、四合謀者都會控告。不只是企業要承擔責任,企業的管理階層都可能要承擔。違法是十二月十四日開始,早點來跟我們討論,對該公司較好。」

她指競爭法令商界的經營模式改變,需要時間適應:「譬如你說合謀定價,形成一種環境,以前十家店舖都是同一價錢,變相大家同意一個價錢,會發生甚麼事情,就是利潤會很肯定,大家都會得到這個利潤,所以你要求他改變這種營業手法,你等如要我改變利潤,但這正是《競爭條例》的精神。」

競爭法立法時,被批評力度不足。胡紅玉認同,指罰款上限僅限於本地營業額一成,明顯太低,消費者不能直接向企業提出訴訟亦不合理,而有關合併的守則又只規管電訊業,她期望條例實施後盡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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