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轉介至高院,預計最快2017年才開審。
曾蔭權由太太陪同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頒令,將案件轉介到高院排期審理,預計最快2017年才正式開審。
控方透露會傳召26名證人,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以及曾蔭權出任特首時特首辦的官員。另外,獲曾蔭權推薦授勳的何周禮,以及港台節目前主持梁家永亦在證人名單。
曾蔭權繼續獲准以十萬元保釋,但加入兩項條件,包括要出席審前覆核,以及更改地址需要通知廉署。
曾蔭權的兩項控罪包括在2010年底至2012年初出任特首期間,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雄濤廣播」,即後來的「數碼廣播」三項申請,但沒有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租賃東海花園一個物業的商議。
他又被指建議提名向建築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披露何周禮獲聘,負責他租賃東海花園單位的室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