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縱火5人獲准保釋 第二第三被告招認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2-22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垃圾桶縱火案,五個被告早上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全部獲准保釋,明年二月三日再提訊。

五名被告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合共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五名被告當中三個是學生,包括樹仁大學候任學生會幹事會會長楊逸朗。

控罪指他們本月9日在立會綜合大樓外的示威區,無合法辯稱而用火損壞屬於立法會的垃圾桶。全部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部分被告保釋,因針對第一被告陳祖澤的證供強烈,除了有記錄顯示他用個人八達通在金鐘港鐵站買咖啡,閉路電視亦拍下有相若衣著的人物出現。

至於第二和第三被告、葉卓賢及林國倫則在警誡下有招認,葉卓賢承認把風,又協助警方重組案情。林國倫則指是由楊逸朗指示買報紙及酒精。

裁判官批准五人以一萬至五萬元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可進入立法會大樓範圍,明年二月三日再提訊。

更多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