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滙豐經理涉欺詐 案件押後至下月尾判刑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12-30 22:57

撰文: 無綫新聞

滙豐銀行三名已離職經理涉嫌欺詐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案件押後至1月27日裁決及判刑。

案情指2012年,29歲的滙豐女客戶經理偽造共十四份單位信託基金,認購委託單,向銀行訛稱有客戶以640多萬認購,令滙豐向她發放共4萬7千多元佣金,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

而涉案的兩名已離職財富管理經理,除了涉嫌欺詐,亦被控提供利益給首名被告約21萬元回佣,以獲得轉介客戶。兩人否認七項欺詐及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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