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洗脫罪名 與律師團握手祝賀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1-05 20:32

撰文: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就串謀詐騙政府租津案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麥齊光和曾景文到終審法院出席聆訊。控罪指兩人於85年至90年間,藉互租對方單位串謀詐騙政府,訛稱在他們各自租用的,城市花園單位中無財務權益,向政府申領租津,並使用津貼申請書誤導政府,涉及詐騙的租津共57萬元。兩人2013年在區域法院被定罪,各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

兩人其後上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就兩人是否出資,購入對方物業的裁斷出錯,但不影響他作出兩人確實有金錢得益的結論,維持原判。

麥齊光和曾景文最終洗脫罪名,兩人離開終審法院時,與律師團互相握手祝賀。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問控方如何就兩人實際擁有租住單位的權益提出毫無合理疑點的推論。控方承認無文件證據提出其他環境證供。終審法院最終推翻兩人定罪裁決,押後頒布裁決理據。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感謝各界支持。麥齊光說:「我們當然非常開心,這件事算是雨過天青,將過去一件三年多的事放下。過程中很多朋友、家人、我們的舊同事、我們認識與不認識人士給予我們很大很大支持和很大的信任,我內心無以為報,不知如何感激他們,今日終審得直,可能是對他們最好的回答。」

被問及是否因為答應做局長才有這件事?麥齊光說:「三年多前的事已經過去,不需再講這件事。」他說:「我現在也在大學教書,會繼續在大學教書。我離開政府時曾說,我能夠為香港做些事,我都會繼續做。」

曾景文指:「其實很多謝親戚朋友關心和支持,過去幾年,無沒甚麼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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