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延續兩職位助與兩電談判 受議員質疑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1-19 18:18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保留環境局一個首長級政務官及律政司一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為期三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就新一份《管制協議》談判。有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委員質疑,延續職位是否對談判有幫助。

民主黨胡志偉質疑:「我們都會很擔心,因為你的談判對手是中電,利潤保證的上限可能會調整,亦可能會牽涉到減排的上限要求,我想你說說,有甚麼具體目標,可以藉著這個職位的延續能達致。」

環境局副秘書長劉明光回應指:「我們希望有合理的電費外,我們亦很注重安全、穩定,及環保方面的考慮。回報率方面,大家都知道,能源效益方面我們會加入條款,希望電力公司做多點節能和減排的工作,可再生能源方面,我們亦希望有更多的措施作更多推廣。」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