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齡球員涉無牌駕駛 判罰1.1萬及停牌一年

法庭

發佈: 2016-01-19 23:12

撰文: 無綫新聞

年輕保齡球運動員麥卓賢涉嫌無牌駕駛及無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承認「駕駛時無駕駛執照」等三罪。裁判官判罰款1萬1千元及停牌1年。

有「新保齡神童」之譽的21歲年輕香港保齡球運動員麥卓賢,涉嫌於去年9月駕車駛至觀塘高超道時被警員截停,被發現無牌駕駛及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駕駛時無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3罪。

案情指,去年9月27日凌晨4時,警方在案發地點進行「捉快車」的行動,截停麥卓賢所駕駛的私家車,要求他出示車牌及身份證明文件。惟麥卓賢未能出示,並承認無牌駕駛。警方後來發現麥卓賢有一張學車牌,但已於七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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