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是為有需要僱員提供特惠款項,而非「包底」,否則會被僱主當作「提款機」。
遇上公司倒閉,僱主欠債並拖欠工資,僱員可以向勞工處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應急,但特惠款項有法定上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破欠基金委員會正就僱員保障範圍進行檢討。
有議員要求政府表明,贊成擴大保障範圍。街工梁耀忠表示︰「你對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保障的範疇,你會否同意全部給僱員在法例上應有的款項,作為政府立場,讓勞顧會考慮呢?」
張建宗表示︰「破欠基金始終是紓緩僱主結業不能償還債項,特別是出糧的環境,是一個墊支給僱員的經濟援助,並非彌補所有損失,不是所謂俗稱『包底』的,如果太寬鬆的話,可能會鼓勵僱主索性欠薪,便(由基金)出糧,所謂『自動提款機』。」
當局表示,破欠基金目前有43億元盈餘,強調基金要顧及可持續性及為日後經濟放緩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