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UBER司機被檢控 有認罪者稱被誤導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1-22 01:08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首次針對電召車服務程式UBER檢控七名UBER司機,其中兩人承認控罪,各被罰款七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有認罪司機稱被UBER誤導,以為有買第三者保險。

七名UBER司機各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名。

65歲司機關培智承認控罪,他求情時稱曾向UBER公司查詢汽車保險的涵括範圍,公司代表指會有涵括全球的保險,但從未向他出示保單證明,被告稱「自己太不小心被誤導」。

主任裁判官指,案件涉及互聯網應用程式及與乘客有信用卡交易,加上UBER有聘請法律團隊,形容UBER是有相當組織的公司,但認為被告指被誤導,並不構成求情理由,最終判罰款七千及停牌十二個月。

另一名37歲被告林文樂認罪後求情,稱從報紙得知外國有UBER服務,希望幫補家計。裁判官指除了認罪,看不到其他減刑因素,同樣判罰款七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其餘五名被告申請將案件押後,法庭批准五名被告續保,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廿四日。

警方去年八月先後派出多名警員「放蛇」,用UBER程式召喚汽車服務,拘捕涉案七名司機,並曾到UBER辦公室搜查。另外拘捕七名職員,他們先後都獲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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