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結案陳詞 29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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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2-02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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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法官定於本月29日裁決。

劉夢熊被控2013年出任上市公司東方明珠副主席時涉及欺詐,被廉署調查,他之後寫信給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停止調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控方結案陳詞時表示,東方明珠案明顯已進入法律程序,劉夢熊辯稱發信只是針對不合理的調查。

但控方認為刑事調查就是調查,沒有分不合理或合理,既然劉夢熊指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質疑他為何不讓執法人員展開調查,為何信件要提及「要慎之又慎、否則引爆政治炸彈,爆驚天內幕,否則同歸於盡」,明顯是一個威脅手法。

而劉夢熊在信中表明「掌握梁更多震驚內幕,足以拉梁振英下台」,無論是真或假亦都以構成威嚇手段。辦方陳詞時,引述終審法院判處兩宗大律師妨礙司法公正案上訴得直的案例,指案件清楚闡釋,就算被告作出非法作為,但本身沒有意圖損害或阻止法庭執行公義,便不能入罪。

辯方認為梁振英和白韞六根本無權干預或終止刑事調查,就算被告作出不合法的行為,都不能視為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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