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訪港旅行團到旅遊業議會定點商舖購物,享有180日退貨保證,但有商舖指機制被濫用,旅遊業議會表示正檢討改善機制。
這間接待內地旅行團的百貨店,出售枕頭等床上用品,是旅議會定點購物商舖。根據規定,旅客如果不滿意,憑單據可以180日無條件退款。店舖負責人表示,曾有旅客退回用過的枕頭不能再賣出去,而退貨導致生意額每個月減少約百分之四,當中不少是透過中間人來退。
定點購物商舖負責人陳世棠表示:「現在差不多一模一樣的面孔,來來去去都是那十個八個人。首先他們來到,態度會比較囂張一些,來到會表明來意退貨,如果稍為一兩句說話他不開心、不高興,他都會拍桌子,繼而一定會打電話給旅遊業議會,然後打電話警方報警,然後慢條斯理坐在這裡。」被問到多不多時候,負責人指:「非常多,每周都有一次兩次。」
旅遊業議會表示,留意到有旅客透過從中抽佣的中介退貨,正研究優化機制,包括避免以現金退款,以及將退款直接給買主。
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表示:「我們希望核實旅客身分,我們才會透過銀聯卡退回到他們的戶口,如果不是銀聯卡的戶口就會退回到個人的(銀行)戶口,這件事也是希望保障消費者本身。我想這個就可以省卻現金交收,就不會退現金給中間人再退回給(旅客)。」
對於機制為何不可以與海外旅行團看齊,限14日內退貨,旅遊業議會認為有需要為內地旅客提供保障。
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又指:「內地旅客可能來港購物的時候,他們的經驗或者旅遊方面的知識不夠豐富,他們也需要有計劃來保障,他們來香港消費的權益。」旅議會又表示,海外旅客的投訴數字一年不超過十宗,認為退貨限期不需要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