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牽涉串謀詐騙港交所及洗黑錢案候審,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開庭處理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涉串謀詐騙港交所及洗黑錢,他日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他被控的其中兩項串謀詐騙罪中,部分控罪內容屬於違憲及非法。
高院今開庭處理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申請人一方指,控罪內容提到黃坤作出虛假陳述,指女商人翼小紅與東方明珠沒有關連,惟根據《上市規則》下對一名人士是否「有關連」,其監管標準隨時間不停改變,控方僅根據港交所上市科副總裁周英傑口供,於交易後3年指可根據其他資料將二人「視作」有關連。
此情況等於該名人士作出相關行為時,並沒觸犯相關法例,但數年後卻須承擔法律責任,做法屬於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