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促高院頒令5傳媒 提供7警案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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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2-18 20:54

撰文: 無綫新聞

警務處處長要求高等法院頒令五間傳媒機構,交出前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龍和道一段新聞片段。

七名警員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曾健超亦涉嫌襲警及拒捕,案件分別於今年6月及4月開審。

警務處處長要求法院頒令,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有線寬頻通訊,及電訊盈科媒體,交出案發經過的新聞片段及相關攝影師身份,片段長約23分鐘。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今次申請涉及公眾利益,但法官質疑片段已於公眾領域發布,律政司亦已考慮相關證據後作出檢控,認為傳媒機構不會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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