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園圍標案押後判刑 被告獲准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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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2-25 23:30

撰文: 無綫新聞

沙田翠湖花園圍標貪污案,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工程公司前東主,押後至六月廿四日判刑。

57歲被告丘瑞田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控辯雙方在庭上提出要更多時間處理案件,要求將案押後。法官批准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控罪,在2010至2014年2月,在翠湖花園翻新工程中,串謀他人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和管理集團高層等,提供近四千四百萬元賄款,以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

被告亦承認在05至07年,串謀他人向沙田濱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維修專責小組組員何志光提供六十萬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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