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假單向社署報銷 被判監5月緩刑2年

法庭

發佈: 2016-03-02 23: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對拿綜援的夫婦因無力撫養初生兒,將其交由女友人照顧,惟女友人向社署求助後利用假單騙取逾一萬六千元,今於法院被判判監五個月,緩刑兩年。

育有多名子女的綜援夫婦因無力撫養初生兒,交由五十歲女友人方笑方照顧,後來更「潛水」不負養育責任,方笑方向社會福利署求助後,獲安排以實報實銷批出津貼。

為取回早前墊支購買奶粉、尿片等費用,她利用廿五張假單向社署報銷一萬六千多元,職員發現單據可疑始揭發。

被告早前承認8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監5個月,緩刑2年,另須全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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