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46歲的無業漢涉嫌傷人和藏毒等,案件押後本月15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11月23日凌晨1時許,被告伍云輝與一女子到深水埗北河街一間便利店買食物,被告圖取一包醬料,但因它非免費,店員取回它。庭上透露,被告突取出生果刀,要店員舔刀,店員未有理會,被告亦一度離開,但店員往店外吸煙時,被告再出現用刀捅店員,因店員避開,僅肚擦傷。被告逃走後,在去年12月14日在深水埗被警員截查,當時他手持𠝹刀及少量毒品。
伍云輝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和藏毒共三罪,案件押後本月15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以日前有男子刀捅便利店男職員心口一案作比較,指該案令人髮指,而本案事主相較該案之下是「適可而止」,未有受到更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