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珠寶店15萬現金 女經理判150小時社服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3-16 23: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中區一名珠寶店女經理偷取店內十五萬元現金,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由囚車押到東區裁判法院,她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任職十五年,事發後要轉職,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接納被告交還涉案的款項,店舖無實際損失,而被告努力工作的成果要付諸流水,考慮到被告的報告正面,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要支付一千元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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