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店舖阻街定額罰款 議員憂出現濫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3-18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三讀通過定額罰款修訂條例草案,處理店舖阻街,容許執法人員向違規店舖定額罰款1500元。有議員擔心會出現濫權,政府強調會確保各部門執法一致。

不少地區都有店舖或食肆佔用周邊的公眾地方營商,目前當局是按《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以傳票方式提出檢控,但一般要數個月才能憑實質證據發傳票,還要排期聆訊。

而法院判處的罰款額低,平均只罰五百至六百多元,跟商戶為額外空間需支付的租金相比,罰款金額的阻嚇作用有限。為此政府前年提出修訂定額罰款條例,在現行制度外設額外罰款制度,每次罰1500元。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條例草案,有議員關注執法問題。工聯會王國興表示:「執法時往往遇到很多衝突或糾纏,如果人手不足或單人執法往往帶來很多危險。」

自由黨張宇人指:「如何確保執法人員,不會主觀針對店舖而不時提出連環檢控,不但容易造成錯判,更可以成為執法人員濫權的陷阱。」

社民連梁國雄說:「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是徇私,你要法律能夠包含社會內不同持份者。」

政府表示,定額罰款由食環署及警方執法,部門已制訂指引,確保行動一致。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食物環境衞生署已經獲得額外人手,加強執法行動,也加強員工執法方面訓練,警務處也會確保前線人員清楚了解新制度,以便他們在跨部門行動中向其他部門提供所需協助。」

政府建議修訂條例在刊憲當日起計的六個月後正式生效,期間會加強教育及宣傳,讓業界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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