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等獲批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上訴至終院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3-21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四人涉及貪污的案件,上訴庭批准四人就其中一項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到終審法院。

正在服刑的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郭炳江的弟弟,新地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聯亦有到庭。

上訴庭認為案中第五控罪,能否證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基於知道許仕仁將出任政務司司長,並會在任期間優待或傾向優待提供金錢的人。這個問題上涉及重大的法律觀點,批准四人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亦就訟費作出裁決,郭炳江和陳鉅源需要各自向律政司支付四成的上訴訟費,關雄生則支付一成訟費。至於餘下的一成,律政司原本想向許仕仁索取,但考慮到他已破產,他毋須支付任何訟費。

案中第五項控罪涉及所有被告,指郭炳江、陳鉅源和關雄生等人,在許仕仁零五年六月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前,分多次向他提供八百幾萬元利益。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和關雄生前年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成立,分別判監五年至七年半。四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月遭駁回,之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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