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等4人涉貪案 上訴庭批准上訴至終院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3-22 02:3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四人涉及貪污的案件,上訴庭批准四人就其中一項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到終審法院。

正在服刑的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郭炳江的弟弟,新地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聯亦有到庭。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和關雄生前年被裁定涉及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七項罪名成立,分別判監五年至七年半。

其中第五項控罪涉及所有被告,指郭炳江、陳鉅源和關雄生等人在許仕仁零五年六月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前,分多次向他提供八百幾萬元利益。四人被定罪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月遭駁回,之後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最終同意第五控罪涉及重大的法律觀點爭議。當中涉及能否證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基於知道許仕仁將出任政務司司長,並會在任期間優待或傾向優待提供金錢的人,批准四人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亦就訟費作出裁決,郭炳江和陳鉅源需要各自向律政司支付四成的上訴訟費,關雄生則支付一成訟費。

至於餘下的一成,律政司原本想向許仕仁索取,但考慮到他已破產,他毋須支付任何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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