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涉三度刑毀金塔 各被判社會服務令

法庭

發佈: 2016-04-05 00: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少年涉嫌三度在天水圍沙江圍後山毀壞逾150個先人金塔,2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各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20歲少年竟因貪玩,今年1月三度在天水圍沙江圍後山,以鐵枝打爛附近村民的先人金塔,逾150個金塔遭殃,總維修費逾32萬元。

2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今於屯門法院各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屬服務令判刑的最高時數。周燕珠署任主任裁判官今判刑時斥,兩被告已是成年人,理應明白後人對先人的懷念。

兩被告為20歲跟車工人林嘉樂及20歲貨倉工人邵俊偉,2人今求情時各呈上3封求情信,分別由2人的母親、基督教外展團隊及被告人自行撰寫,周官指從信中看出2人的母親非常自責,痛斥責任實在2被告身上。

2人早前同意分期賠償32萬維修費予受影響村民,但由於2人沒有經濟能力還款,法庭今沒有下賠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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