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次批出法院命令,指示兩名與一間中介公司有關的人士,就涉嫌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個案提供資料。
2012年至2015年期間,通訊辦接獲超過一千宗市民舉報,指涉案公司透過手機通訊程式平台發送大量宣傳補習導師中介服務。通訊辦前年採取突擊搜查,確認兩名與營運中介服務有關的人士。
東區裁判法院去年六月第一次批出法院命令,指示該公司的經營者及一名有關人士向通訊辦提供涉嫌違例個案的相關資料。通訊辦數度邀請相關人士提供資料但都不成功,於是再次申請法院命令,法院指示兩名人士三個月內向通訊辦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