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紀宏:香港應接受以內地憲法為新法治觀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4-10 03:01

撰文: 無綫新聞

在北京,全國港澳研究會討論香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有理事說香港回歸之後,應該接受以內地憲法為基礎的新法治觀。

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舉行研討會。身兼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的研究會理事莫紀宏指,有人在香港成立「港獨」主張的政黨是否定《基本法》,以為未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央就不能處理,想法錯誤。

莫紀宏表示:「現在我們有些人就死死得抱住二十三條,覺得你拿我怎麼樣?也沒有出來,搞點小動作,然後甚至有的完全就超越了香港政府自己本身處理的能力範圍了,有的好像逃之夭夭,我覺得沒有那麼一回事。你都不承認基本法了,就想把我們搞掉了,你還有甚麼存在的合法性呢?」

莫紀宏又說香港回歸之後,應該接受以內地憲法為基礎的新法治觀:「很多人認為我們香港在回歸之前,我們就有很好的普通法傳統,法治一直就是搞得不錯,所以我們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後,我們法治基礎比較好,為甚麼會出現很多法律問題的混亂?包括我們的司法界,源於沒有轉變自己的法治觀,我講的新法治觀,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為基礎的來解釋香港目前使用所有的法律、合法性的,有問題找憲法,不是找英國法律。」

另一名理事陳端洪形容,港獨是極端的本土主義,一種反主權的衝動,認為是病態:「因為這個社會裡面有很多人,有一種制憲衝動,它遭到挫敗以後,就在港獨或者極端本土主義的裡面,找到一種發洩。香港共和的話,我認為還是有幾個政治『嬉皮士』,在香港概念牆上塗鴉,他撼動不了這堵牆。」

參加研討會包括來自兩岸三地的學者與律師,也有香港中小型律師行代表,及香港中聯辦法律部原部長劉新魁,不過他在會上並沒有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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